楼主: 师父

28、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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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慧 | 2026-4-8 20:31:50 | 显示全部楼层
1、破獄卒等非地獄趣与破獄卒等非是餘趣二者有何不同?
答:破獄卒等非地獄趣:破属地狱趣方面,有四个理由;
第一个理由:且此不应那洛迦摄,不受如彼所受苦故,狱卒并不受地狱的苦。造了恶业堕入地狱里受苦的人,他们不断地受各种各样的刑具,刀枪刺、油锅煮、磨子磨等等,但是狱卒却不受那些苦。这就证明它们不是地狱趣所摄。
第二理由:此狱卒等,与彼罪者,互相逼迫;
第三个理由:形量力既等,应不极相怖;
第四理由:狱卒等是那落迦摄,应自不能忍受铁地恒烧燃苦;既不能忍受,云何于彼处能害余恶者。论主举了由许多因明比量成立的这四个道理,就证明狱卒等决定不是地狱趣所摄的有情。
破獄卒等非是餘趣:非那落迦造恶之者,不应生彼捺落迦中。

2、獄卒是餘趣者,竟何有過?论主如何破?
答:宗:彼狱卒等非恶者摄
因:不受如彼所受苦故
喻:如人天等;
反过来说:
宗:或狱卒等,应受彼苦
因:许那落迦摄故
喻:如彼受罪者
3、第三救与第二救有何不同?
答:大众部、正量部的第一救:狱卒是地狱有情
  有部和经部:也承认地狱里的狱卒等类不是有情;萨婆多师,虽非有情,然是心外恶业所感,增上大种转变所生,造色形、显、量、力差别;经部师也承认狱卒之类不是有情,「然是心外造业之时,唯熏内识,及其受果,乃在心外,大种转变起形显等;
    唯识破:狱卒也不是有情;獄卒等非地獄趣:有四个理由;1)狱卒、乌驳狗、乌等属于地狱趣的错误说法;2)第二理由:此狱卒等,与彼罪者,互相逼迫;第三个理由:形量力既等,应不极相怖;第四理由:狱卒等是那落迦摄,应自不能忍受铁地恒烧燃苦;既不能忍受,云何于彼处能害余恶者。
第二救:狱卒不是地狱趣的有情,是「余趣」的有情
唯识破:生到那落迦去的,都是造了恶业去受苦的;没有造感生地狱恶业的有情,他不会生到那落迦去受地狱苦。
第三救:天上现有傍生,地狱亦然,有傍生鬼为狱卒等
唯识破:天上的傍生受天上的乐报,而地狱里的狱卒鬼、乌驳狗等却不受地狱的苦报,这个跟天上有傍生的比喻合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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