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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课思考题:
一、他部救何义?
答:他部主要指大众部、正量部、说一切有部、经量部,所救之义,是针对大乘唯识宗“地狱狱卒非实有情、唯识所变”的主张,提出各自的理论,试图论证或解释狱卒等是离心实有的存在,以维护“外境实有”的根本立场。
大众部、正量部认为狱卒、乌驳狗、铁嘴鸟等等都是实有情,他们想表明的是外境实有,有情也是实有。
萨婆多师(一切有部)认为,狱卒等虽不是有情,但属于心外由恶业所感、由增上大种转变而生的造色,具有色形、显、量、力等差别。(例如,地狱有情的形色是瘦的,狱卒的形色则是很强悍的;地狱有情的显色是黑黑的,而这些狱卒却是紅紅的; 地狱有情的身量很瘦小,狱卒則是很高大,地狱有情的力气很小,狱卒的力則很大。)
经量部认为,狱卒“虽非有情,然是心外造业之时,唯熏内识,及其受果,乃在心外,大种转变起形显等”。即认为所造业时熏习在内识,感果报时是在心外的色法,狱卒等境相是在心外显现的色法。
他部救义,以此质疑和反驳唯识宗的“唯识无境”说。
二、有部与经部对狱卒的解释有何不同?
答:(一) 一切有部(萨婆多师)认为:狱卒等虽不是有情,但属于心外由恶业所感、由增上大种转变而生的造色,具有形、显、量、力等差别。
(二)经量部认为:狱卒“虽非有情,然是心外造业之时,唯熏内识,及其受果,乃在心外,大种转变起形显等”。即认为所造业时熏习在内识,感果报时是在心外的色法。
(三)二者根本差别:有部:业不熏识,果亦心外。经部:业熏内识,果仍心外。
三、在地狱行案掷人置地狱者与狱卒有何不同?
答:(一)在地狱行案掷人置地狱者:是能惩治罪人的实有情,如阎罗王、黑白无常等,他们属于六道众生之鬼道的众生,在地狱中执掌刑具并将罪人投入地狱的有情,此观点在佛教诸部无诤。
(二)狱卒是各部诤论的对象:
1.大众、正量部认为狱卒是心外实有情;
2.有部认为狱卒是非有情,是心外实法,由恶业所感的四大种增上所现相;
3.经部认为狱卒是非有情,是心外实境,由业熏内识,果在心外。
4.大乘认为地狱有情是识所变现,业熏习在内识,果也在内识,则一切法皆不离识,无心外实法。
四、狱卒为什么不受地狱火烧之苦?
答:狱卒非实有情,非地狱趣摄。狱卒不属于地狱趣的众生,不受如彼所受苦故。是地狱罪人自识所变之相,无实在自体。故狱卒非实有情,非地狱趣所摄是识所变现,故不受地狱火烧之苦。
狱卒是逼害者,不仅不受苦,还能逼害在地狱受苦的罪人,所以狱卒与在地狱罪人是不一样的,不属于地狱趣众生,则不会受地狱火烧之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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