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他宗为什么认为唯识的观点不能安立身语二业?
答:他宗问难:1)若唯有识无身语等,羊等云何为他所杀? 2)若羊等死不由他害,屠者云何得杀生罪?
他宗问难:1)你们唯识认为身、语业等等识外的色法是没有的,只有一个心识,那么那些个「羊等」(等取牛、马等)「云为何他所杀」? 身业、语业都是色法,身是行动,语是声音,都是色藴所摄,那么只有识,没有身、语业,你如何杀呢。
2)若羊等死不由他害,屠者云何得杀生罪?你们唯识说一切法为识,这个识是内部的,这个羊在你的识外,你如何杀识外的境,那么杀羊、杀牛的屠夫,他怎么得这个杀生的罪? 他杀自己心里的羊,外边的羊并没有杀掉,这个杀罪怎么成立?
因此他宗认为如果一切法唯识所现,那就不能安立身语二业。
2、由他識轉變,有殺害事業什么意思?
答:这句话的意思是:由于施害者的意识(他识)发生了强烈的、指向杀害的转变(如产生杀意、策划杀害等),才最终导致了 “杀害” 这一现象的发生 —— 即被杀者的生命相续中断。
唯识认为杀害的本质是意识之间的相互作用(他识的强烈转变影响了被杀者的识的相续),从而既坚持了 “万法唯识” 的根本立场,又解释了现象层面 “杀害” 与 “罪业” 的存在合理性。
3、唯识认为所杀有情在什么情况下会可会死亡?
答:所杀有情的死亡是 “他识(能杀者)的强烈害心转变” 作为外缘,与自身 “识相续” 的内在状态(如寿限、福报等)相互作用的结果,核心是 “识相续” 的断裂。
综上,唯识学中 “所杀有情的死亡”,是在能杀者 “识的强烈转变(害心)” 的外在影响,与自身 “识相续” 的内在状态(如寿量、相续力的强弱等)相互作用下,导致其 “识相续” 中断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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