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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行论第二百零六课问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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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74 | 回复1 | 2026-9-7 23:29: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如何法破自性有?
2、如何破法毕竟无?


xszj_0612 | 2026-9-8 08:57:56 | 显示全部楼层
(第206课)
1、如何法破自性有?
答:我们首先要明白这里破斥的是事物具有实有自性、靠自性成立而生的观点,并非否定因缘和合的缘起生灭。
义理很明确:如果一个法是自性实有的,就意味着它自己本来就独立存在、自体圆满,那它根本就不需要生这个过程。好比说种子里如果已经有了一个实实在在、自性成立的芽,那芽本身就已经存在了,阳光、水土这些生的因缘就完全没用了,已经有的东西,不需要再生一次。如果有人还要强说因位里本来就有自性的果,只是还要显现出生,那更违背道理:已经存在的事物再生,就成了无意义的重复生、无穷生,完全不符合正理。所以只要承许法有自性、由自性而生,就必然陷入生则无用、生则重复的矛盾里。但要特别分清:我们只否定自性实有的生,不否定世俗中因缘聚合的如幻之生、诸法没有自性,但在因缘会合时能显现出生的作用,因果如幻如影,这是中观所承许的(缘起有自性无)。
2、如何破法毕竟无?
答:这里破斥的是从绝对不存在的毕竟无中,能生出实有的事物的观点,并非否定因位尚无果,因缘和合便生果的缘起规律。
核心逻辑有三层:
第一,绝对的无不可能变成有。毕竟无是指根本不存在、连一丝一毫的体性都没有的东西,比如龟毛、兔角、石女儿。就算聚集百千万种因缘,也不可能把根本不存在的东西变成实实在在的事物,就像兔角本来就没有,再怎么也不可能让兔角流血、长出毛发。石女儿本就不存在,更不可能生育后代。
第二,无的状态本身无法被舍弃。如果说无能生有,前提是要先离开无的状态才能转成有,可毕竟无本身什么都不是,就连要舍弃的无这个对象都找不到,谈何舍弃?如果不舍弃无,就永远停留在无的状态,根本生不出任何事物。
第三,有和无是完全相违的状态。二者不能共存,不能互相转化,更不可能出现一半有、一半无的事物。如果承许毕竟无能生有,就等于承认矛盾的两个状态能随意转换,这在道理上完全讲不通。
最后也要分清:我们说毕竟无不能生有,不是说种子里没有自性的芽就不能生芽。种子里没有自性的芽,但种子配合阳光、水土等众缘,就能如幻生出芽,这是缘起的生,不是从毕竟无里凭空生有,二者本质不同,不能混为一谈。
     心善志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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