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1课)
1、论主如何破胜论师许我是物?
答:论主分三层递进破斥:第一、首先直接立量破,胜论师承许我是恒常的无心物质,而论主指出无心的无情物绝不可能是我,如同瓶子等器物没有觉知、没有苦乐感受,如果无心物质能成为我,那瓶子也应是能造业、能轮回的主体,这显然违背常识与逻辑。第二、破对方的补救观点,胜论师声称我本体虽是物质,但与心和合之后就能了知外境,论主反驳:若原本无知、自性实常的我,和合后变成有知,就说明它的体性发生了变异,直接推翻了胜论派自宗我是恒常不变、自性实有的核心立宗。反过来如果我真的恒常无变异,心就对它起不了任何作用,它永远只能保持无知状态,和有情能觉知、有苦乐的现量体验完全矛盾。第三、按胜论派的定义,这个我既无知觉、又恒常不变没有任何作用,那么同样具备无知、不变异、无作用特点的虚空也应该成为我。且这样一个既不能造业受果、也不能产生任何损益的我,完全没有安立的实际意义,与有情的生命流转彻底不符。
2、胜论师问难:设我非实有,业果系非理。论主如何答复?
答:论主从两方面回应:一、指出这场诤论本就无意义,因为造业与受果分属不同时间节点,造业的五蕴在受果时已经坏灭,二者体性并非同一,这一点是佛教与胜论派等有我宗共同承认的事实,胜论也主张前世造业、后世受果,同样无法安立造业者与受果者是完全同一的不变实体,也不认可因果同时存在,因此作者与受者异体的观点对方自己也承认,所以没有理由以此责难佛教。二、阐明自宗业果安立的正理:佛教不需要恒常实我作为业果的载体,而是依五蕴刹那生灭的同类相续安立业果,有情的生命是前灭后生、相似相续的流变过程,造业的习气会熏习在这一相续之中,待因缘成熟时便在同一相续上感得果报,由此假名安立作者受果,既符合缘起规律,也不会出现业果错乱,如同种子生芽,种与芽虽非一物,但属于同一相续,故而种瓜得瓜、因果不乱。同时进一步印证无我:过去心已灭、未来心未生,当下心也刹那即灭,如同芭蕉树层层剥析后没有坚实内核,以智慧观察根本找不到实有的我,正因为业果是依缘起相续而成立的,所以恰恰不能有恒常实我的存在。
心善志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