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处门广释安忍所生苦,此分八处:
第一,依止处者,所谓衣服、饮食、坐具、卧具、病缘医药、供身什物,是能增长梵行之依,此等诸物若得粗妙,他不恭敬,稽留乃与,不应忧悒,当忍由此所生众苦。
第二,世法处者,衰、毁、讥、苦、坏法坏、尽法尽、老法老、病法病、死法死,如是九种是为世法,依此一切或依一分所生众苦,应善思择而忍受之。
第三,威仪处者,行、住、坐、卧是四威仪,第一、第三昼夜恒时,从诸障法净修其心,由此生苦悉当忍受,终不非时胁着床座草敷叶敷。
第四,摄法处者,供事三宝,供事尊长谘受诸法,既谘受已,为他广说,大音赞诵,独处空闲无倒思惟,修习瑜伽作意所摄若止若观,为七摄法,于此劬劳所生众苦,悉当忍受。
第五,乞活处者,剃须发等誓受毁形;受持裁染坏色之衣;从其一切世间游涉兢摄住故,别行余法;舍务农等从他所得而存济故依他存活不应受用集所获故,尽寿从他求衣服等;断秽行故,尽寿遮止人间诸欲;舍离歌舞笑戏等故,及离与诸亲友同龄欢娱等故,尽寿遮止人间嬉戏,为七乞活,由依此等所生众苦应当忍受。
第六,勤劬处者,勤修善品,劬劳因缘所生众苦悉当忍受。
第七,利有情处者,谓十一事;从此生苦皆应忍受。
第八,现所作处者,谓出家者,便有营为衣钵等业;诸在家者则有无罪营农、经商、仕、王等业,从此生苦悉当忍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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