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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5-026思考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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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试述於法得灭四句。
2. 试就法,明二灭之宽狭。

觉珍1 | 3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1、试述于法得灭四句。
答:“于法得灭”四句,是《俱舍论》对“择灭、非择灭”两种灭的料简。具体如下:
.唯得择灭:指过去、现在已生的有漏法,它可对治而断,所以得择灭;已经生起,便没有“缘缺不生”,故不得非择灭。
.唯得非择灭:指未生、无漏的有为法,它尚未生起,所以得非择灭;本身属于无漏法,无需以智慧断除烦恼,故不得择灭。
.俱得二灭:指未生、有漏的法。它有漏,未来可经对治而断,故得择灭;又尚未生起,缘缺便不在生,故也得非择灭。
.不得二灭:指过去、现在已生的无漏法,它已生起,故不得非择灭;同时属于无漏法,也不必以智慧断除烦恼,故不得择灭。
有漏、以生得择灭;未生得非择灭;有漏兼未生,二灭皆得;无漏且已生,二灭皆不得。
2、试就法,明二灭之宽狭。
答:无漏法不能择灭,无漏的是不需要对治的。一切有漏法可以有择灭。有漏法可以由对治而灭的,有择灭。有为法里那些非有漏的法(道谛),是择灭不了的。所以择灭只限于有漏法。而非择灭,却是一切有为法都有。所以从这一方面来看,非择灭是宽,择灭是是狭一点。
但是择灭有三世,过去法有择灭,现在法有择灭,未来法有择灭。而非择灭只能是未来法,现在法生都生了,怎么非择灭呢?过去法,已经生过了,也谈不上非择灭。非择灭是还没有生的法,缘缺永远不生,那才叫非择灭。所以从时间上三世的情况来看,非择灭要狭一些。
海慧1 | 前天 23: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试述于法得灭四句。
答:1,于诸法唯得择灭,谓过去已经生过烦恼与现在已经正在生起来的烦恼,必须是用择灭把它灭掉。因为二者都是有漏法,必须用择灭,而不得非择灭。因为非择灭必须是未来不生。
2,于诸法唯得非择灭,谓未来法还没生出来,是无漏有为法。(四谛中道谛就是无漏有为法)以无漏故,不得择灭,仅得非择灭。
3,于诸法俱得二灭,谓有漏法在未来可能会出现择灭跟非择灭两种情况。如未来不生的话,没有缘,非择灭。
如未来缘具足了,他生起来贪瞋痴了,他肯定要把它变成择而灭。
4,诸法不得二灭,谓无漏法:过去与現在已经生起来的,他是无漏的缘故,不需再对治,不用再去择灭了。
以过去与现在已经生的缘故,亦不得非择灭。

二,于诸法,二灭之宽狭。
答:1,一切有漏法都有择灭。无漏法(如道谛)不能择灭(因无漏的法不用对治)一切有为法都有非择灭(包括道谛)所以从这个角度,非择灭范围宽一点。
2,择灭有三世,非择灭只是未来法,所以从时间看,非择灭要狭一点。
协绕多吉 | 昨天 17:44 | 显示全部楼层
1.试述于法得灭四句。
一是仅得泽灭。比如有漏法过去、现在已经生了,因为他是有漏的原因。把他灭掉就得泽灭。因为他已经生来自然就不得非择灭。
二是仅得非择灭。比如无漏法,他是不生法,所以就得非泽灭,因为他是无漏的自然不需要泽灭。
三是俱得二灭。比如有漏法,假如不生就得非泽灭;假如他生了就把他灭了,得泽灭;也即是有漏法就有这两种可能性。
四是不得二灭。比如无漏法,他已经生了,但不需要灭,所以不得泽灭,同时他已经生了,也不能得非泽灭。

2.试就法,明二灭之宽狭。
二灭:择灭、非择灭,二者互有宽狭,不是一边全包一边狭小,分两个维度看:
一、约法体(哪一类法可以得灭):非择灭宽,择灭狭(非择灭 > 择灭)
择灭:仅择有漏法,择灭是依靠无漏慧简择、断烦恼,证离系。无漏法(圣道、道谛)本身清净,不是所断,不能得择灭。所以择灭只覆盖有漏有为。
非择灭:通一切有为法(有漏、无漏有为都可以得),只要缘不具足,令某一有为法毕竟永不生,就证非择灭。哪怕是无漏的圣道,如果缺缘永远不生,也能得非择灭。
二、约三世时间:择灭宽,非择灭狭(择灭 > 非择灭)
择灭:通过去、现在、未来三世有漏法,过去已生有漏、现在正生有漏、未来当生有漏,都可以由圣道对治,证择灭。
非择灭:仅择未来法,非择灭定义是“毕竟碍当生”——阻止它以后生起。过去法已经生过、谢灭;现在法正在现前,都不存在“当生可遮”,不能得非择灭,只局限在未来法。
三、用四料简来区别(略)
慧觉 | 昨天 22:01 | 显示全部楼层
1.试述于法得灭四句。
        此四句,是论就一切有为法,依「能否得择灭、能否得非择灭」建立,判别一法可不可以成就二灭之中任一(CBETA)。
        ① 唯得择灭,不得非择灭:诸有漏、已经在过去或现在生起之法。它属于有漏,可以借无漏慧简择断惑,证得择灭;但是它已经现行生起,不是 “当生而毕竟不生”,故不得非择灭。
        ② 唯得非择灭,不得择灭:永不生起的无漏有为法。因缘永久阙失,当生不生,故得非择灭;其体本是无漏,没有系缚可断,因此不得择灭。
       ③ 俱得择灭、亦得非择灭:永不生起的有漏有为法。就 “缘阙、当生不生”,得非择灭;就体是有漏,假若因缘会合而现行,则可由慧断缚,证择灭,所以兼具二者之可得义。
       ④ 二灭俱不得:已经在过去、现在生起的无漏有为法。体是无漏,无缚可断,故不得择灭;已经生起,不属于当生不生,故不得非择灭。
        简括一句标尺:能不能得择灭,看是不是有漏;能不能得非择灭,看是不是 “当生而毕竟不生”。

2.试就法,明二灭之宽狭。
      择灭、非择灭,要从「所缘之法类(体)」与「得灭之时分(时)」两层看宽狭。
择灭
时宽:通于三世;只要是有漏法,不论已生、未生,皆可证择灭。
体狭:只在有漏法上可得;一切无漏法,永无择灭。择灭是离系涅槃,唯断有漏系缚而得。
非择灭
时狭:未来 “当生法”;已经在过、现生起的法,不可能再成就非择灭。
体宽:通于有漏、无漏二类有为;只要是当生之法,因缘永阙、毕竟不生,无论有漏、无漏,皆可得非择灭。
就能被得的法之种类(体):非择灭宽,择灭狭 非择灭可摄有漏、无漏有为;择灭只摄有漏。
就可以证得的时间(时):择灭宽,非择灭狭 择灭通三世有漏;非择灭只限于未来当生不生之法。
      择灭是无漏慧简择之力、断惑所得,属于解脱之果;非择灭仅仅因缘永缺,令未来法永不起,不是断惑,不是涅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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