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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9-020思考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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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56 | 回复5 | 2026-10-23 17:04: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019
试述下列法相名词之正确涵义。
一胜义、二世俗、三对法、
四胜义对法、五胜义法、六法相法、
七自性对法、八资粮对法、九方便对法、十世俗对法。
020
1. “俱舍”主要包含哪些内涵?
2. 对法藏名是如何安立的?

觉珍1 | 2026-10-25 14:46:14 | 显示全部楼层
试述下列法相名词之正确涵义。一胜义、二世俗、三对法、是胜义对法、五胜义法、六法相法、七自性对法、 八资粮对法、九方便对法、 十世俗对法。
答:这十个法相名词,主要按《阿毗达磨俱舍论》的传统解释。核心是“二谛”和“对法”:前者指两种真理,后者指趋向涅槃、观照四谛的无漏智慧。
1、胜义:最究竟的真实。“胜”指殊胜,“义”指境界或所知。而超越名言系论,为圣者无分别智慧所证,如圣道、涅槃、真如等。
2、世俗:世问约定、名言安立的层面。“俗”有惯性、虚妄之意。它对应有为法、因果和日常语言,虽非最究竟实相,但是名言中具有作用。
3、对法:梵语“阿毗达磨”。“对”有对向涅槃、对观四谛两层意思;“法”指涅槃与四圣谛。合起来就是以无漏智慧趋向涅槃、观照四谛之理。
4、胜义对法:真实的阿毗达磨,即净慧及其随行。净慧是无漏择法智慧;随行是与它同时生起的心心所等眷属。这是直接导向解脱的智慧。
5、胜义法:特指涅槃。它是善的、常住的无为法,也是胜义对法所对向的究竟果。这里的“胜”强调善与常,不同于胜义对法中的无漏有为智慧。
6、法相法:指四圣谛,即苦、集、灭.道。“相” 是诸法的体性与相状;四常显出染净因果之相,因此称为法相法。
7、自性对法对法自身的正体,即净慧。他本身就是无漏智慧,属于胜义对法。
8、资粮对法:能作为无漏智慧生起的条件的教法,如《发智》《六足》等论典。它们本身属于有漏,但提供闻思修的依据。
9、方便对法:趋向胜义对法的有漏智慧,包括生得慧、闻慧、思慧、修慧。它属于一种,它属于修行的方法,为产生洚慧作准备。
10、世俗对法:总称产生胜义对法的条件,包括方便对法和资粮对法。它是有漏的闻思修慧与论教,与胜义对法形成“因和一一果”关系。
胜义法是涅槃,法相法是四谛;世俗对法是证悟它们的无漏智慧;世俗对法是引生这种智慧的闻思修慧的与圣教。
胜义对法属于无漏有为法,胜义法则是无为的涅槃。

1、“俱舍”主要包含哪些内涵?
答:核心意思是含藏.摄持、像仓库或箱子一样收摄义理
它主要有两层内涵:
.包含义:《俱舍论》含摄了《发智论》《六足 论》等早期论典的要义,可理解为“对法之藏”。
.所依义:这部论又以这些论典为依据而造,因此“藏”也指它所依托的根本教理。
“俱舍”则表明这部论是一套系统完整理法相、因果与修行次第的义理宝库。
2、对法藏是如何安立的?
答:依据是《俱舍论》中的一句颂:
“摄彼胜义,依彼故;此立对法俱舍名。
这里面的“藏”有两层意思:
.摄彼胜义:这部论含摄了《发智论》《六足论》等对法论中的殊胜义理。
.依彼故:这部论是依靠这些对法论而造、从它们引生出来的。
由此产生两种语法上的解释:
1.对法之藏(依主释):把《俱舍论》比作箱子,它包含并容纳了对法教的精华。
2.有对法藏(有财释):《发智论》等本身是对法,也是本论所依;本论具有这些内容,因此也叫“对法藏”。
协绕多吉 | 2026-10-25 16:19:45 | 显示全部楼层
试述下列法相名词之正确涵义。
一胜义、二世俗、三对法、四胜义对法、五胜义法、六法相法、
七自性对法、八资粮对法、九方便对法、十世俗对法。
答:
胜义——即法之究竟真实义,胜:善的、常的、无漏的;义:有实体的,胜也即是义。胜义,持业释。

世俗——名言分别之境,即是假名安立,与胜义相对。属有漏。

对法——包含胜义对法与世俗对法;即净慧(无漏的智慧,包含随行);对是对向与对观,对向,指无漏慧对向涅槃(因果关系);对观,指无漏慧对观四谛(对境关系);无漏慧是能对,而非是法,法之对故,四谛涅槃所对的无漏慧,依主释。

胜义对法——包含自性对法与随行对法;胜义法中的能对,即无漏净慧以及随行二十八法。胜义对法是无漏的有为法。

胜义法——具有胜义特性的法,即是涅槃,属灭谛。胜义是涅槃、无漏法;法是能持自性;胜义即是法,胜义法,持业释。胜义法是无为法。

法相法——法相,对自己来说是它的特性,对人家来说是样貌,法相即法,法相法,持业释。法相法通四谛。

自性对法——属胜义对法,专指净慧,即无漏慧,离缚名净,拣择称慧,不含随行法。属真对法。

资粮对法——属世俗对法;指诸论,《发智》《六足》,属有漏法,非真对法,但得到无漏慧必需要有漏慧作为资粮。

方便对法——属世俗对法;指诸慧,生得慧、闻慧、思慧、修慧,属有漏法,非真对法,但得到无漏慧必需要有漏慧作为前提条件。

世俗对法——包含方便对法与资粮对法,即诸慧、诸论,都是作为无漏慧的必要前提资粮;因其为非真对法,所以称之世俗对法。

020
1.“俱舍”主要包含哪些内涵?
主要两个内涵:一个是包含(发智六足),一个所依(发智六足)
摄彼胜义依彼故者。以二义释藏也。一摄彼胜义故。二依彼故。
摄彼胜义者。包含名藏。谓此俱舍。摄彼对法发智论等诸胜义言。故名为藏。对法之藏。名对法藏。依主释也。
依彼者。所依名藏。谓此俱舍。依彼对法发智论等。从彼引生。彼是所依。故名为藏。发智论等。是对法藏。今此俱舍。有对法藏。故名对法藏。有财释也。

2.  对法藏名是如何安立的?
一是《俱舍论》相对于一个收纳箱,含摄“发智、六足”的义理,因“发智、六足”本身就是对法,主次有别,依主释。
二是《俱舍论》的撰写是依靠“发智、六足”的理论而来的,没有他就没有我,等同关系,有财释。

海慧1 | 2026-10-26 18:17:1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海慧1 于 2026-10-27 22:49 编辑

019
一,试述下列法相名词之正确涵义。
1,胜义,指超越世俗的认知。是一切万法的真实本质,终极真相。
以胜义说:没有人我∽法我,生和灭的对立分别。在世俗层面我们认为真实的那些事物,在胜义层面本质都是空性,无自性的。胜义是通过无漏智慧的修行所证,如证圣道,涅槃,真如等。才能直接体验到,万法最根本的本来面目。
2,世俗,指世间凡夫日常所感知,语言概念可描述,因缘和合显现的一切现象与认知。它是世俗层面的真实。比如说,卓子,水杯,我,这些事物大家在日常经验里是成立的,有作用的。这就是世俗意义上的“真实”。
但所有事物的本质是假名安立,都是由因缘条件聚合而成。没有固定不变独立的本质。只是我们给它贴了名字,形成共识。就把它当成了真实存在的东西2.   对法藏名是如何安立的?
#1,俱舍是藏,藏如箱子,包含了发智六足等对法的藏、包含了对法的箱子,是依主释。
#2,
第一,《发智》,六足本身是对法,又是藏,所以叫对法藏。持业释。
第二,《俱舍》是依《发智》六足这些对法藏来造的,《俱舍》有“对法藏”这个财。有财释。
3,对法、阿毗∽谓对,达磨∽谓法。对法者,对向涅槃~无漏的净慧是因,对的果是涅槃。
对观四谛∽以心对境,心是净慧,境即四谛,以无漏净慧的心去对这个四谛里的境,叫无漏净慧。
4,胜义对法、分二,1自性对法,谓无漏净慧,离缚名净慧,简择称慧。2随行对法,随行谓净慧卷属。
5,胜义法、谓涅槃,无漏净慧,特点是善的,是常的,涅槃法,以此缘故,名为胜。有实体故,复名为义。即胜名义,胜义名法。故名胜义法。持业释。
6,法相法、“通四圣谛”苦集灭道都讲。
法相者∽性也,状也,这是在法相里边,相有两个作用,对内说是相。对外说是形状。所以望自体边∽名性。望他缘边∽叫相状或样子。四谛法的本身叫法相。
7,自性对法、谓无漏净慧,离缚名净慧,简择称慧。
8,资粮对法、就是诸论,“论教”名“发智”六足,叫“对法”,谓有漏慧,世俗对法。
9,方便对法、谓诸慧。有漏慧(世俗对法)。为无漏法作资量故。对法中诸慧名者:生得慧,闻慧,思慧,修慧。
10,世俗对法,分二,方便对法和资糧对法。

020
1.“俱舍”主要包含哪些内涵?
答:藏有二意
①,摄彼胜义∽此“俱舍”包含就是攝“发智论,六足论”的对法里面的殊胜的,胜义的,无漏的那些言教,所以叫藏。比如:这个藏就是个箱子,他藏了∽发智,六足。那这个箱子当然叫《发智》,六足的对法藏的箱子。所以说他叫对法之藏,依主释。
②,依彼故,所依名藏,“俱舍”依“发智”六足,从彼引生依靠而造出来。“发智”六足是所依∽就是藏。“发智”六足本身又是对法,对法就是藏∽对法藏,有财释。



慧觉 | 2026-10-27 20:00:4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慧觉 于 2026-10-27 20:04 编辑

019
试述下列法相名词之正确涵义。
一胜义、二世俗、三对法、四胜义对法、五胜义法、六法相法、七自性对法、八资粮对法、九方便对法、十世俗对法。
        一、胜义   无漏、涅槃 “胜义”特指涅槃。因其“是善、是常”,且具有真实体性,故名为“胜”;有实体故名为“义”。即“胜”与“义”合称,指最极真实、不可破坏之法。
        二、世俗 有漏的 指有为法,或依世间名言、假立而存在的法。其体性可被破坏,或以智慧分析后,其概念(觉)便不复存在(如瓶破为瓦,瓶觉即无)。与之相对,胜义则指分析后其体仍存者。在“对法”分类中,“世俗”也指能趋入胜义的有漏智慧与论典。
        三、对法  梵语阿毗达磨。“对”指对向、对观;“法”指胜义法(涅槃)与法相法(四谛)。“对法”即能对向涅槃、能对观四谛的无漏净慧及其随行法。其核心体性是“净慧”(无漏择法),眷属为与慧相应的心心所等。
        四、胜义对法指无漏五蕴(净慧及随行)。具体即见道、修道、无学道圣者相续中的无漏智慧,及其相应、俱有的受想行等随行法。因其体性无漏、能真实对向涅槃,故称“胜义”。
净慧随行,净慧就是无漏慧,随行就是净慧的眷属,慧相应心及受想等诸心所法。通摄五蕴。
        五、胜义法 特指涅槃。与“胜义对法”不同:“胜义对法”是无漏有为法(净慧随行),“胜义法”是常、善的无为法。二者虽同具“胜义”之名,但所指体性有别。
       六、法相法 指四圣谛(苦、集、灭、道)。因其能持自相、通于四谛境,为无漏慧所对观的对象,故称“法相法”。与“胜义法”(唯涅槃)相对,法相法范围更广,涵盖四谛理。
       七、自性对法 净慧,指无漏慧本身。在对法之体性中,慧以“择法”为自性,能简择四谛,最为胜故,故独名“自性对法”。随行法(受想等)虽与慧俱起,但以慧为主,不名自性。
        八、资粮对法 诸论、“论教”,《发智》、六足。
        九、方便对法 有漏四慧,生得慧、闻慧、思慧、修慧。
         十、世俗对法 从“非胜义体”角度名世俗。能得到无漏净慧的诸慧(生得慧、闻慧、思慧、修慧)及诸论(六足论+发智论),有漏法,为净慧资粮。


020
1.“俱舍”主要包含哪些内涵?
       第一个是“摄”,摄了《发智》、六足胜义。
       第二个是“依”,依《发智》、六足的内涵。
2 . 对法藏名是如何安立的?
      摄彼胜义依彼故,此立对法俱舍名。
      其一,约“摄持”义安立。 此论能够含摄、统收“对法论”(指《发智论》《六足论》等根本阿毗达磨论典)中的胜义妙理,因此称为“藏”。即“对法”属于所摄的根本论典,“藏”属于此《俱舍论》本身。有财释、持业释。
      其二,约“所依”义安立。 此《俱舍论》是依据“对法论”而造,从彼引生,以彼为所依之处,犹如刀依于鞘。因此,所依的根本论典便成为此论的“藏”,此论全取彼名,故称“对法藏”。依主释。
综上,“俱舍”即“藏”义,而“对法藏”之名安立的依据,在于《俱舍论》对根本阿毗达磨胜义的含摄与所依关系。

海慧1 | 2026-10-27 22:52:22 | 显示全部楼层
020

2.   对法藏名是如何安立的?
#1,俱舍是藏,藏如箱子,包含了发智六足等对法的藏、包含了对法的箱子,是依主释。
#2,
第一,《发智》,六足本身是对法,又是藏,所以叫对法藏。持业释。
第二,《俱舍》是依《发智》六足这些对法藏来造的,《俱舍》有“对法藏”这个财。有财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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