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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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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251 | 回复20 | 2026-5-25 21:33: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唯识是如何破胜论派境一之实执?

2、有分色与分色是什么关系?
3、有分色異於分色为什么不可缘?
觉湘 | 2026-5-26 10:00:3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觉湘 于 2026-5-30 13:54 编辑

1、唯识是如何破胜论派境一之实执?
答:唯识宗用:“汝有分色体异汝諸分色实不可取,许实句色故,如細分色。”这一因明格式破破胜论派境一之实执。
意思是:你们胜论派说的这个“有分色”--粗的实有的色,和组成“有分色”的细分色是不一样的,是五识取不到,非五识境。是你们胜论派自宗说的:细分色是实有,无体,非五识境。

2、有分色与分色是什么关系?
答:分色就是“极微”。极微两个两个都合起來,两个合生一个“子微”。外道的名词“有分色”。粗的“有分色”有它的细分,就是“子微”。
“子微”跟生它父母再合起來成三个;三个三个相合,又生了第七个微。这第七个微,又七个七个合生,乃至第十五个生出來。这样子越來越多、最后展转成三千大千世界。
如果要说有分色和分色是什么关系,胜论派认为:“有分色”里面有细分色,就是“分色”。
有分色(粗色):实有,有体,是五识境(眼识等境),现量可得。
分色(极微):实有,非五识境,五识取不到,是比量境。

3、有分色異於分色为什么不可缘?
答:整个的三千世界,它的形量大小等于所有的极微的量合攏來一样。

极微是五识取不到的,而组成后的五识能缘的世界是“有分色”,是五识能取到的。这以上都是胜论派的执着。
唯识宗就是指出:
有分色跟组成它的细分色是不一样的:
分色是极微,实有,无体,五识取不到。
既然两个不一样,那么,由分色组成的有分色也是没有体的,也是五识取不到。因为根据所缘缘概念:一是实在的法,二是能夠在五识分别中显它的相,这个才叫所缘缘。
所以,胜论派说的实有、有体的“有分色”应该是五识缘不到的境。
法舒 | 2026-5-26 21:41:5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法舒 于 2026-5-27 09:32 编辑

43、课
1、唯识是如何破胜论派境一之实执?
(1)胜论派执着外境为“一”,认为存在独立于心识之外的、实有的、统一的整体(有分色),它由极微合成,但体性、相状与极微不同。
(2)唯识宗的核心破斥是”有分色体,异诸分色,不可取故”。
①离部分无整体。若将山河大地等有分色(整体)分解,只剩下一个个分色(极微/部分)。若离开这些部分,另有一个实在的“整体”存在,这违背常识。即是直接破斥胜论派执着整体有分色(整体)是实有,离开分色是不存在独立的整体。就如一堆砖头(部分)与房子(整体),当把砖头都拆除,房子就不会存在。
②体异则不可缘。如果执外境的整体不同于组成它的各个部分(极微/分色)是独立存在的,那么这个整体也是无法被五识所缘取的。
(3)此外,唯识宗通过因明逻辑,层层剖析,顺着胜论派的自宗宗义来辩论,还原为完整的比量,避免随一不成过失,最终立量:
宗:汝有分色体异汝诸分色实不可取
因:许实句色故
喻:如细分色
胜论派自宗的“实句义”中的地水火风极微,是常住、最小、不可见的,如果有分色是“实句色”,且体性与极微不同的独立存在的整体,那么按理应该和极微一样是不可见的,因为性质应该是一样的,常住不变,无有生灭。但现实中,如山河大地等有分色是能被五识现量所缘的,这就说明要么有分色不是“实句色”,要么它就决定不能是独立于极微的实体。
由此,唯识宗把破斥胜论派执“境一实有”的观点破斥完毕。


2、有分色与分色是什么关系?
(1)分色是极微,在胜论派认为地水火风是极微,特性是不会随成住坏空生灭变化,是常住实有的,无有生灭,是不可再分的最小单位,数量极多,五识无法直接缘取。
(2)有分色是粗色,是由极微两两相合生成一个子微,再三和合合成更粗的色法,如山河大地等整体,内含细分极微。其特性是五识能直接现量缘取的,属于无常法,有生灭变化。
(3)胜论派错误认为在有分色是有独立于极微之外的整体。

3、有分色異於分色为什么不可缘?
(1)有分色異於分色,指的是胜论派认为有分色是一个整体,整体的体性或者相状都是与各个分色(极微)是不同的独立存在。
(2)唯识宗指出“有分色体异诸分色,不可取故”原因有:
①现量相违:极微是最小单位,是五识不可缘的实有,但眼识等能见的山河大地等有分色。如果五识缘取的是极微,眼识是不可现量缘取,只能比量获得;如果五识缘取的是那个“异于分色”的有分色,那么这个有分色在哪里?在极微之外就不可取,如果是极微的聚合,那么就不异于极微了。
②性质矛盾:
分色(极微)是不可见的,五识不能直接缘取。
有分色若是异于分色的新实体,其性质也不跟分色相同。
如果有分色是异于分色独立存在,由不可见的分色组成的有分色突然变得可见,缺乏合理的因果解释。由此,这个独立于部分之外的整体,就像龟毛兔角一样,是不可被五识现量缘取。
妙悟 | 2026-5-26 22:59:57 | 显示全部楼层
1、唯识是如何破胜论派境一之实执?
答:先总的否定,再具体说原因。

先总破:且彼外境,理应非一。

胜论派的外境 = 有分色 = 粗色,如山河大地,是五识的现量境,能被五识所见。

胜论派的分色 = 极微 = 细色,是实有、恒常不变的,不是五识的现量境,只能比量得知。

分色是恒常不变的,怎么能生出一个有生灭的有分色体(外境)呢?

分色不能被五识所取,怎么能合成出一个能被五识所取的有分色体(外境)呢?

(一)有分色异于分色的话,不可取。

因为有分色体,由分色组成,离开了分色,哪里有一个实有的粗的有分色体呢?

(二)有分色非异于分色的话,亦不可取。

有分色非异于分色的话,那就是有分色和分色是一样的,有分色也是不可取。

因为你们胜论派许实句色里的细分色,五根是见不到的,现在有分色和分色一样,那就应和分色一样,一样见不到,不可取。

2、有分色与分色是什么关系?
答:有分色和分色,是整体和部分的关系。
有分色,由分色组成,由分色和合而成。

3、有分色異於分色为什么不可缘?
答:因为有分色由分色组成,若有分色异于分色,离开了分色,有分色也不存在了,无法被感知,缘不到。

如一座山(有分色),离开了组成它的土、石、树木等(分色),哪里有一个独立的山的有分色呢?

觉辉 | 2026-5-27 00:18:40 | 显示全部楼层
1、唯识是如何破胜论派境一之实执?
答:以“以彼境非一”先总的否定。
次详说境非一的原因:
胜论师认为“有分色”的整体可见,“分色”则不可见。有分色与分色的体不一样。
按此道理,有分色是由分色合成的,难道离开分色会有一个实的有分色吗?(比喻一座山(整体)切割成一一小块土(分色),那离开那一小块土(分色)那座山也就不存在了)。即有分色的体与分色的体应是一样的,分色看不见,则有分色同样不能见。
立一个因明的量:“汝有分色非异分色,异诸分色不可取故,犹如分色。”说明除了分色是实有的,有分色并没有异于分色的实体。
为避免随一的过失,再立一个因明的量:“汝有分色,定非異於諸細分色,汝宗自許實句色故,如細分色”说明有分色决定与组成它的细分色是一样的。
补充完整的量:“汝有分色體異汝諸分色實不可取,許實句色故,如細分色。”
“總之,你們説的這個「有分色」,粗的色,山河大地,離開了組成山河大地的細色之外,再要拿出個山河大地來,那是不可能的!那麽你們説這個色是一塊的、不能分的、體是一的這個色,是没有的。他們執體是一,於是就破斥掉了。”


2、有分色与分色是什么关系?
答:有分色是粗的色,两极微合成一个子微,然后进一步两两合起来开成粗的色,可以成为眼識耳识等能缘的境。体唯一物。
分色指最原始的極微,是最小的单元,不能再分了,體是多的。是常法。不能成为眼識耳识等能缘的境。
胜论师认为有分色由分色合成,但有分色的体与分色的体不一样。


3、有分色異於分色为什么不可缘?
答:分色是最小的极微,不能被识所缘,有分色是由分色合成的,将有分色分解后,只有一个个的分色,离开了组成有分色的分色也就不会存在另一个整体的有分色的事物了,也就不可缘了。
妙悟 | 2026-5-27 08:02:37 | 显示全部楼层
华藏师兄

1、唯识是如何破胜论派境一之实执?
答:胜论派执外境有实体,且总体(有分色)是单一实体。认为山河大地等外境是一个整体实有,独一,常住的外境自体。即“境一”实执。唯识破曰:且彼外境,理应非一。你胜论所执是一粗有分色,异本极微实有体者,诸有分色体不可取故。如山地等,一一段别,即是分色,豈离于此,别有一实粗有分色?应立量言:汝有分色有法,非异分色,异诸分色不可取故,犹如分色。

2、有分色与分色是什么关系?
答:有分色是粗色,现量五识所见。皆二二合生一子微,第七其子等于六本微量,如是七微復与余合,生一子微……直至转成三千界。
分色是极微,看不见,但前面所说二二成三,三成七,合为有分色。

3、有分色異於分色为什么不可缘?
答:若执有分色异于分色,别有实体,则此有分色必定不可缘。有分色是由众分色集聚。有分色若异于分色,别有真实自体,等于在所有可见可缘的分色之外另立一个看不见,摸不着的抽象实体。此实体无现量相,无作用,无表相,非现量所行境,故不可缘。

宥慧 | 2026-5-27 18:33:09 | 显示全部楼层
1、唯识是如何破胜论派境一之实执?

2、有分色与分色是什么关系?


3、有分色異於分色为什么不可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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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涯111 | 2026-5-27 19:23:53 | 显示全部楼层
43、课 思考题

1、唯识是如何破胜论派境一之实执?
答:外道认为极微层层聚合,最终形成三千大千世界;肉眼可见的山河大地等粗大色法,是浑然一体的独立实体,细微单个极微无法被识认知。
若认定粗大的有分色整体,和构成它的细分色体性截然不同,这样的整体色法根本无法真实获取。
以山体、桌椅为例,一切粗大物象均可拆分出土石草木、木料构件等细分组成部分。抛开细分极微,找不到独立真实的整体山河、桌椅。
万物皆是因缘和合聚合而成,只有假名概念,没有固定不变、脱离部分单独存在的实有整体。外道执着整体色法真实独一,违背客观事理,无法成立。
2、有分色与分色是什么关系?
答:分色:即物质最小单位极微,体量微细、不可分、恒常实有;五识无法直接感知,仅能依靠比量认知。

有分色:由众多分色两两和合、层层聚集而成的粗大色法,如山、瓶、器物等整体物象;属于无常之法,胜论认为它是五识现量可直接缘取的境界。

3、有分色異於分色为什么不可缘?
答:胜论自许,分色(极微)极其微细,眼等前五识本就无法见、无法缘。
若有分色的体性、实体和分色完全不同,意味着它是脱离极微而单独存在的另一种法。既然构成它的基础部分本就不为五识所取,脱离部分的独立整体,自然也没有被五识感知、缘取的可能。
如同拆分山河、瓶器,最终唯见极微,不见所谓独立整体;离开了微细分色,粗大的有分色无处安立,故而不可缘取。
雪蘭 | 2026-5-27 19:28:35 | 显示全部楼层
1、唯识是如何破胜论派境一之实执?
外境不应是一,外境粗色可以被前五识所现量见到的是有分色,有分色是无常法,是生灭法,如山、瓶等,把它一段一段开分,分成众多部分,分到最后就是分色了(极微了),看不到了,因为分色是前五识所不能现量所见的。所以外境不应该是一个整体的。

2、有分色与分色是什么关系?
有分色:(粗色--如:山河大地--是前五识的现量,五识所见--是由“分色”两个合起来变成三个(两个父母极微合起来,生出一个子微,变成三个),三个合起来变成七个(三个与三个合起来,生出第七个),七个合起来变成十五个(七个与七个合起来生出第十五个,这样辗转相合,最终合成粗色,合成山河大地,乃至合成三千大千世界)。
分色:极微--非前五识所能见到的,只能靠比量。
分色是指构成有分色(整体)的那些细分(部分)如极微,如瓶子的瓦片等。

有分色与分色的关系是一也有问题, 是异也有问题
如果有分色与分色体是一的话,那就生不出粗色了,本来两个父母极微合起来生出第三个子微,三个与三个合起来生出第七个,七个与七个合起生出第十五个,这样辗转相合,成形粗色,成形山河大地,乃到成形三千大千世界;如果有分色的体与分色的体是异的话也有问题,因为分色前五识缘不到,怎么可以离开分色找到一个前五识现量所见的有分色呢?

3、有分色异于分色为什么不可缘?
一个有分色(整体)如果是离开了本来的分色(部分)那就看不到,那一个整体的有分色,把它一段一段的分开,分到最后就是分色了,有分色离开了分色就无法被感知,因为分色是前五识无法现量见到的,只能靠比量去缘。结论:整体(有分色--粗色)不离分色(部分--极微),离开细分(分。。色)无独立实有的整体(有分色--粗色)

阿兰若 | 2026-5-27 22:09:20 | 显示全部楼层
1、唯识是如何破胜论派境一之实执?
且彼外境,理应非一(因为你的整体离不开部分)
唯识宗用:汝有分色体,异汝諸分色 实不可取。
汝有分色体,非异諸分色 实不可取。
你们所执的那个“有分色”(整体粗色,如瓶、山),如果说它离开、不同于各个“分色”(部分、极微)而独立实有,这在道理上根本不能成立、抓不到、不可取。
比如说:山≠石头、土、树等。山是另外一个实实在在的一(这是不可能的)
如果整体是一,又不同于多的部分,那这个“一”就没有任何依托、没有任何属性(因为一切属性都在部分上)
一个没有依托、没有属性的“实有”,根本不可得、不可取。
有分色和分色一样也是不能取

2、有分色与分色是什么关系?
从生成次第:
分色(母)细,在先、能生 实有的
有分色(子)粗,在后、所生 实有的
胜论派:它们各自都是独立的实有的法,
唯识派:有分色实依分色而立的,相有分合。体应该一样。


3、有分色異於分色为什么不可缘?
所执的那个粗的有分色,和它原来实在有的极微的体是不一样的,这些有分色的体是不能被五识所缘,因为离开小的,大的就成立不了,那还怎么取呢?
比如:山河大地,你把它一块一块的切小,就是它的分色,小的离开了,哪里还有一大块的粗的有分色呢?
分色(极微)是不可见的,五识不能直接缘取。
于部分之外的整体,就像龟毛兔角一样,是不可被五识现量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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