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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俱舍论》二十六卷总结——华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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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65 | 回复0 | 2026-5-13 15:26: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学习(俱舍论)第二十六卷的总结
马年吉祥!法喜充满!感恩师父!随喜赞叹师兄们们在德慧师兄的带领下,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又学完了俱舍论第二十六卷的内容!
第二十六卷∶是论述分别智品中,各个智的差别。
首先明白∶忍,智,见的差别。
乙一:明忍智见差别:忍是忍可,智是决断,推度性的叫见。慧包含了忍,智,见。我们通常说智慧智慧,其实慧广,智陕,略有差别。
祥细的分别:
圣慧忍非智,尽无生非见,余二有漏慧,皆智六见性。
圣慧是无漏的慧,忍是见道的八忍,不是智。很多智是见,但尽智,无生智不是见,它们所作已辨,再不追求了,所以不是见,因为见是推度性的。
“余二”其余的无漏慧,它有智和见的功能都有。
有漏的慧都叫智,其中有六个推度性:即身见,边见,见取,邪见,戒禁取和世间正见,五个邪的,一个正的。
如上圣慧及有漏慧皆择法故,並慧性摄。都是慧心所摄,在慧心所里边,有某一些有推度性叫见,有些决断性的叫智,有些第一次见到四谛,跟疑得还没有断完的,这个时候叫忍,这是无漏慧:根据它的功能的不同,就立了忍,智,见三个名字,总的来说都是慧。
乙二:明十智相殊:有四个内容:
一:明渐增至十:智十总有二,有漏无漏别,有漏称世俗,无漏名法类。世俗遍为境,法智及类智,如次俗上界,苦等谛为境。
十智为:一:世俗智,二法智,三类智,四苦智,五集智,六灭智,七道智,八他心智,九尽智,十无生智。上面的十智为二种:一:有漏智,二无漏智。有漏是世俗,多缘瓶等世俗境故。无漏名法类二种,谓法智,类智也。
世俗遍一切有为,无为之法,为所缘境。无漏智的法类智,法智,欲界苦等四谛为境,类智,缘上二界四谛为境。
二:明三增至九:从上面的三个智加到九,先说法智,类智,缘四谛境,有差别的原因,分为苦,集,灭,道四智。此六智,至无学身,非见性者,名为尽无生。故此二智,尽智,无生智的体就是这六个智:法智,类智,苦集灭道四智,一共六个。
尽智,无生智,初起之时,唯苦集类,以缘有顶苦集二谛,作六行相,观有顶蕴,为境界故。初起之时,唯苦集类,后起时,方能遍缘四谛,故通六智。(开始缘苦集类智,后加灭,道,法智。三界的苦集灭道都能缘。)
问:何缘初位,唯缘有顶苦集为境为?答:有顶苦集,从无始来未能全断,今时初断,故先缘彼,自生庆喜。以上是从前面三智:世俗智,法智,类智,加上苦,集,灭,道智,及智慧,无生智共九智。
三:明九增至十:
从前面九个再加他心智,就是十个智。法智,类智,道智,世俗智,这四个智,成他心智。若知他无漏心,以法,类,道他心智知也。若知他有漏心,以世俗他心智知。故由四智,成他心智。
他心智有局限,下地他心智,不知上地心也,信解时解脱钝根他心智,不知见至不时解脱心。不还声闻,无学,独觉,大觉他心智,前前不知后后者心。不知去来心者,谓唯现在他心心所,为境界故。
法智所摄他心智,不知类品心,类智所摄他心智,不知法品心,谓法智他心智,以欲界全分对治,为所缘境,若类品他心智,以上界全分对治,为所缘境故,此二智互不相缘。
声闻麟喻佛,如次知见道。声闻知见道二念心,谓知苦法忍及苦法智也。麟觉知见道三念心,谓知初二念,及第八集类智心也。佛知见道一切心。
丙二:明尽无生别:大家都是无学位,尽智,无生智的区别:
谓无学位,若正自知,我己知苦,我己断集,我己证灭,我己修道,是名尽智。
若正自知,我己知苦,不復更知,我己断集,不復更断,我己证灭,不復更证,我己修道,不復更修,名无生智。
丙三:明建立十智:论云:云何二智(有漏,无漏)建立为十?颂曰:
由自相对治,行相行相境,加行辨因圆,故建立智十。
建立十智,要有七个因缘:一是自性,二是对治,三是行相,四是行相境,五是加行,六是辨,七是因圆,由这七个因缘,才安立十智。
自性:立世俗智,体是有漏世俗法故。
对治:立法,类智,全能对治欲,上界故。
行相别:立苦,集智,此二智境,体虽无别,而行相别故。
行相境别:立,道智,行别者,二智各四行相,境别者,灭智缘灭谛无为境,道智缘道谛有为境也。
加行:立他心智,本修加行,为知他心。
事辨:立尽智,事辨身中,最初生故。
因圆:立无生智,一切圣道为因生故,谓具见,修,无学道为同类因生,尽智初位,但用见修道为因故。
丙四:明法类智兼修:法智,类智,全能对治欲,上界法?为有少分法上?欲耶?
提个疑问:有没有少分的法智,也能对治上界?有没有少分的类智,也能对治欲界?兼治的有没有?
缘灭道法智于修道位中,兼治上修断,类无能治欲。
说明是:修道所摄的灭,道法智,断欲界己,兼能对治上界修断:欲之灭,道,胜上界故,己除自怨,兼除他敌故,。由此类智无能治欲。
乙三:明十智行相:此有三个内容:一:明十智行相:二:明行摄净尽:三:明实体能所:
一:初行相:于此十智中,谁有何行相?
法智及类智,行相俱十六,世俗此及余,四谛智各四。他心智无漏,唯四谓缘道,有漏自相缘,俱但缘一事,尽无生十四,谓离空非我。
法智缘欲界四谛,作苦,空等十六行相。类智缘上界四谛,亦作十六行相。世俗智,作此十六行,及作所余自共相行,以世俗智缘一切法故。四谛智各四者,苦等四智,各有自谛四种行相。他心智,若无漏者,唯四行相,谓缘道谛,作四行相。若有漏他心智,缘自相境,缘心,心所,自相法故,如境既自相,行相亦自相也。俱缘一事,有漏,无漏,二他心智,俱缘一事,谓缘心时,不缘心所,缘受等时,不缘想等。
他心智则有限制,谓唯能取欲,色界系,(简无色界,不知上故)及非所系(缘无漏故也。)他相续中(决定是知他相续的),现在(不缘过未,)同类,法分他心智,知法分心。类分他心智,知类分心,有漏他心智,知有漏心。无漏他心智,知无漏心也。心,心所法,不缘色故:一实自相,为所缘境,(唯缘一事,名为一也,不缘假法,名实也,不缘共相,名自相也。)空,无相不相应,〔与无願解脱门相应;不作空,非我行:不与空解脱门相应,不作灭谛四行相,不与无相解脱门相应之也〕。尽,无智所不摄。不在见道无间道中。余所不遮,如应容有。
尽,无生智除开空,非我,有余十四行相。因为每个阿罗汉在岀定时,都作如是言:我生己尽,梵行己立,所作己辨,不受后有。我生等言,涉于世俗,故于观中,离空,非我。
丙二:明行摄净尽:
净无为行相不超越十六,但西方有部说有十八:谓苦集二谛中八个行相外还有二个行相,“有如是处,有如是事,如理所引了别。”除此十六行相外,再加二个,是十八个。但东方有部说无漏行相就十六个。这是二个不同的见解。
丙三:明实体能所:
实事有几个?什么是行相?能行,所行?颂曰:
行相实十六,此体唯是慧,能行有所缘,所行诸有法。
行相名既十六,其实体亦十六也。苦谛有四:非常,苦,空,非我。待缘故非常,逼迫性苦故,违我所见故空,违我见故非我。集谛有四:因,集,生,缘。如种理故因,(种子生芽道理),等现理故集(因集果令现也),相续理故生,(令果相续)成辨理故缘(为缘令果成辨也。)灭谛有四:灭静妙离。诸蕴尽故灭,三火息故静(贪嗔痴火,)无众患故妙,脱众灾故离。道谛有四:道,如,行,岀。通行义故道,契正理故如,正趣向涅槃故行,能永超生死故岀。
十六行相体唯是慧,慧观四谛,作此行相。心,心所法,名有所缘,此是能行,能行境故。一切诸法皆名所行,所缘境故。
乙四:诸门分别:
丙一:明性依地身:
十智由三性中哪个性摄,依那个地,哪一个智依什么地摄?依什么身?
世俗智通三性(善,不善,无记)其余九个智一般是无漏的,无漏的智是善的。世俗智依一切。他心智唯依四个地(四静虑。)法智六个地(未至,中间,四静虑)。其余七个智,依九地,加个三无色,这是依的地。
他心智依欲色者,依身门中,他心智依欲,色界身,俱可起故,不依无色,彼无通故。法智俱依欲,法智唯依欲界身起,以缘欲界四谛境故。余八通三界者,除他心智及法智外,诸如八智,通三界身,皆得起也。
丙二:明念住摄智:
十智中在四念住中怎样的摄。灭智摄在法念住中,以缘择灭唯是法故。若他心智,后三念住摄,以能知他受心法故,不知色故,除身念住。所余八智,通四念住。
丙三:明十智相缘:十个智互相来看,每一个智缘几个智为境:颂曰:诸智互相缘,法类道各九,苦集智各二,四皆十灭非。
法智能缘九智,除类智:类智能缘九智,除法智:道智能缘九智,除世俗智。苦集二智,一一能缘二智为境,谓世俗智,及有漏摄他心智也。四智谓世俗,他心,尽,无生智,此四皆缘十智为境。灭智不缘十智为境,故言灭非,灭智唯缘择灭境故。
丙四 :明十智缘境:
丁一:正明十智缘境:十智所缘总有几法(一问)何智几法,为所缘境(第二问)颂曰:
所缘总有十,谓三界无漏,无为各有二,俗缘十法五。类七苦集六,灭缘一道二,他心智缘三,尽,无生各九。
十智所缘,总有十法。谓有为法分为八种:三界所系,及无漏有为,此四各有相应,不相应二,故成八种。无为有二:一者是善,谓择灭也,二者无记谓虚空,非择灭也。
俗智缘十,法智缘五,谓欲界二,无漏道二,及善无为,故为五也。类智:缘七,谓色,无色,无漏道各二,为六,及善无为,共七。苦集六者,苦集二智,各缘六法,谓三界所系,各二法也。灭智缘一,谓善无为,道智缘二,谓无漏道二也。他心智缘欲界,色界,无漏三相应法法也。尽无生智,能缘九法,除无记无为也。
丁二:明俗智缘境:问∶你说世俗智能够缘一切法,那么能否一念(一刹那)把一切法都缘在里边?回答:不行。
颂曰:俗智除自品,总缘一切法,为非我行相,唯闻思所成。
以世俗智,观一切法为非我时,不缘自品,故除自品。言自品者,谓俗智自体,相应,俱有也。不缘自体者,谓境有境别故:不缘相应者,谓同一所缘故:不缘俱有者,谓极相隣近故。此无我观,俗智为体,唯是闻思所成慧故。
丙五:明人成智:什么人成就几个智:
谓异生位,及圣见道,初苦法忍,名为初念。此之异生,及初念圣,定成一智,谓世俗智。二定成三智者,入见道至第二念,苦法智位,,定成三智,谓世俗智,法智,苦智。
从苦法智后,四位,一:第四念苦类智位:二:第六念,集法智位,三:第十念,灭法智位:四:第十四念,道法智位。以上四位,皆增一智。且第一位,成前三智,增一类智,总成四智。于第二位,成前四智,又增集智。于第三位,成前五智,又增灭智。于第四位,成前六智,又增道智,故见道位,总成七智。
修道未离欲位,亦成七智,如见道说。于离欲位,成前七智,有增他心,总成八智。
丙六:约位辨修:分六个内容:
一:约见道辨:论云:于何位中,顿修几智,(此总问也?)且于见道十五心中,颂曰:
见道忍智起,即彼未来修,三类智兼修,现观边俗智。不生自下地,苦集四灭后,自谛自行境,唯加行所得。
于见道中,八忍七智,忍正起时,修未来忍,智正起时,修未来智。此之忍智,先未曾得,故不相修,唯修同类。
于苦集灭三类智时,能兼修未来现观边俗智。此世俗智,于一一谛现观边后,方能兼修,故立现观边世俗智号也。现观边者,即三类智也,谓世俗智,于无始来,曾知苦,断集,证灭。今三类智,亦知苦,断集,证灭,与世俗智,同为一事,有事现观,故三类智边,能修世俗智。
下提出一个问题?为什么在道类智时,何不修俗智?答:俗智于道中,曾无事现观,故道类智不修世俗:又必无于道遍事现观故,谓于三谛,可遍知苦,可遍断集,可遍证灭,当谛事周,故修俗智,必无于道,可能遍修,种性多故,故道类智,不修俗智。
问:何故于三谛,有遍声,非道谛耶?答:以其能知一切苦,断一切集,证一切灭,而无能修一切道谛,佛亦于道得修习修,俱不尽故,故无遍声。
此世俗智,三类智边,得非择灭,故名不生。此不生法,于一切时,无容起故,以见道是无漏俗智是有漏,故于见道,此无容起,以不起故,得非择灭。自下地者,修世俗智,唯自,下地,谓依未至,见道现前,能修未来二地俗智,谓修未至及欲界也。修未至者,是修自地:修欲界者,是修下地。如是乃至依第四禅,见道现前,能修未来七地俗智,谓色界六,欲界一地也。修第四禅,是修自地,修余六地,名修下地。
苦集四灭后:此世俗智,苦集边修,唯法念住。自谛行相境者,此世俗智,随于何谛,现观边修,即以此行相,缘此谛为境。唯加行所得者,此世俗智,见道力等故,唯加行得。
丁二:约修道辨:论云:次于修道离染位中,颂曰:
修道初刹那,修六或七智,断八地无间,及有欲余道。有顶八解脱,各修于七智,上无间余道,如次修六八。
修道初刹那,道类智是也。此智现前,修未来智,或六或七。未离欲者,未来修六,谓四谛智,法智,类智。己离欲者七,更加他心。
断八地无间者,谓断欲界乃至无所有处,此八地中,无间道也。及有欲余道,谓未离欲,名为有欲,此有欲圣,所有加行,解脱,胜进,名为余道,是前无间道外,故名为余。有顶八解脱者,谓断有顶八解脱道,除第九也。各修于七智者,此上所明八地无间道,及有欲余道,並有顶八解脱道,各修于未来七智也。若无间道,及有欲余道者,谓四谛智,法智,类智,及世俗智。有顶八解脱,修七智者,于前七智,除世俗智,加他心智。
上无间者,谓是断有顶九无间道也。此上无间道,未来修六,谓四谛智,法智,类智。言余道者,谓断欲界第九解脱道,及第九胜进道,又断上七地诸解脱道,及胜进道,断上八地(加有顶也)诸加行道,又断有顶,前八品惑,诸胜进道,此上诸道,皆名余道。此之余道,未来修八,于前六智,加世俗智及他心智。
丁三:约无学道辨:论云:次辨离染得无学位。颂曰:
无学初刹那,修九或修十,钝利根别故,胜进道亦然。
无学初刹那,谓断有顶第九解脱道也。此无学位,未来修智,或九或十。谓钝根者,除无生智,若利根者,具修十智。于无学位,诸胜进道,或九或十,准前说之。
丁四 :约余位修:论云,次辨余位,修智多少?颂曰:
练根无间道,学六无学七,余学六七八,应八九一切。杂修通无间,学七应八九,余道学修八,应九成一切。圣起余功德,及余生诸位,所修智多少,皆如理应思。
有学练根,诸无间道,未来修六,谓四谛智,法智,类智。无学练根,未来修七智,于前六上,更加尽智。
余谓余道,即是练根,诸解脱道,加行道,並胜进道,故名为余。有学练根,诸解脱道,未离欲者,未来修六,谓四谛智,法智,类智,己离欲七,更加他心。若加行道,未离欲者,未来修七,谓四谛智,法智,类智,及世俗智,己离欲八更加他心。诸胜进道,未离欲者,未来修七,己离欲者,如加行说。
应谓无学,上句余字,流入此中,谓约余道,应八九一切也。谓无学位,退法等五,修练根时,前八品解脱道,未来修八,谓四谛智,法智,类智,他心智,尽智,于退法等四,第九解脱道,未来修九,于前八上,加世俗智。于第五堪达种性,第九解脱道,未来修十。又无学练根,诸加行道,未来修九,除无生智。若胜进道,是钝根者,未来修九,若利根者,未来修十。
明杂修无间道,及修五通诸无间道,未来修七,谓四谛智,法智,类智,及世俗智(释学七也。)无学杂修诸无间道,及修五通诸无间道,未来所修,钝八利九。八者,除他心智,及无生智。九者唯除他心(释应八九也)。
余道,谓杂修及修五通诸解脱道,及加行道,並胜进道,名为余道。学修八者,学位杂修,及修五通诸解脱道,及加行道,並胜进道,未来修八,除尽,无生智。应九成一切者,应谓无学,上句余字,流至此中,谓无学杂修,及修五通诸解脱道,並加行道,及胜进道,未来所修,钝九利十。此上修通诸解脱道应知唯取宿住,神境,他心,修解脱道也。谓天眼,天耳,二解脱道,无记性故,不名为修。
圣起余功德者,谓余四静虑,四无量心等诸功德也。及异生诸位者,谓异生位,,修四静虑,及修通等也。
所修智多少,皆如理应思者,此上二句,修智多少,如道理思之。谓圣起余功德,若有学圣,未离欲七,己离欲八。若无学圣,钝九利十。其异生位,若未离欲,唯世俗智,若己离欲,加他心智。
丁五∶约依地辨:论云:诸未来修,为修几地,一问?诸所起得,皆是修耶,第二问也?颂曰:
诸道依得此,修此地有漏,为离得起此,修此下无漏。唯初尽遍修,九地有漏德,生上不修下,曾所得非修。
前七句答第一问,第八句答第二问。诸道依得此,修此地有漏者,此明修有也。诸道谓世俗及无漏道。此有二类修有漏道:一:诸道依此地,能修未来此地有漏,二:诸道得此地,能修未来此地有漏。依此地者,于九地中,随依何地也。得此地者,随依何地,离下地染,第九解脱道,得上地时,能修上地根本,近分有漏功德,离下地缚,必得上地故。
为离得起此,修此下无漏者,此明修无漏也。此有三类,修无漏道:一:为离此,谓为离此地也:二得此,谓得此地也:三:起此,谓此诸道,起此地也。此上三类,皆修未来此地无漏及下地无漏,以无漏道非系地摄,故得傍修。论云:为离此言,通二四道(二谓有漏,无漏也。四谓:加行,无间,解脱,胜进也。)
唯初尽遍修,九地有漏者,唯初尽智现在前时,力能遍修九地有漏不净观等无量功德。以彼自心初为王位,一切善法,起得来朝。
生上不修下者,上言遍修,若生上地必不修下。自九地者,约欲界说。
曾所得非修,若法先时曾得弃捨,今虽还得,不名所修,今时方得,名为所修,用功得故。
丁六:明四修义:
四修:一:得修:二:习修:三:对治修:四:除遣修。此四种,何法修?颂曰:
立得修习修,依善有为法,依诸有漏法,立治修遣修。
得习二修,依有为善,以可修习,得受果故,故有为善,可名为修。若现若未,俱有得得,皆名得修。法体现前,名为习修,亦名行修,法现行故。约世分别,于未来世,唯有得修,起得得故,现具二修,有法俱得,名为得修,体现行故,名为习修。
治,遣二修,依有漏法,谓有漏法有对治道,名为治修,遣缚义边,名除遣修。西方诸师,于四谛上,加防护修,及观察修,防护诸根,观察身故。毘婆沙云:防,观二修,即治,遣修摄。
此是东,西方有部不同的观点,东方有部只有四个修,西方有部有六个修,各的观点有点不同。
以上是对(俱舍论)第二十六卷的学习内作了个简单的再次串习,如有不妥之处,敬请师兄们指正。
最后感恩德慧师兄的辛勤教授!感恩师兄们的互伴学习!随喜赞叹师兄们的精进学习!
祈愿上师三宝的加持!顶礼祖师大德!愿法镜学习群的师兄们,顺缘增长,违缘远去!早日通达俱舍论中的法义!
学员:华藏
2026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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