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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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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00 | 回复30 | 2026-4-3 22:04: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有部许捺落迦有情由業增上力生狱卒等異大種与唯识许捺落迦有情由業增上力令生狱卒等有何不同?
2、非事全無,何无?然不應理,何不应理?
3、有部为什么不許識由業力如是轉變?






妙悟 | 2026-4-4 11:07:01 | 显示全部楼层
华藏师兄

1、有部许捺落迦有情由業增上力生狱卒等異大種与唯识许捺落迦有情由業增上力令生狱卒等有何不同?
答:有部许捺落迦有情由业增上力生狱卒等是外境的攻击业力改变外面环境。
而唯识许捺落迦有情由业力令生狱卒等是:是业力改变了心识。

2、非事全無,何无?然不應理,何不应理?
答:非事全无是指业所感果不是没有,唯识亦承许业所感果。
你们有部说狱卒,乌狗等并不是识所变的,是识外四大种变出来的,唯识认为不应理。

3、有部为什么不許識由業力如是轉變?
答:有部坚持外境实有,心识只缘实境。不承认识能被业熏习变现境界,必须有实法才能起实作用。如其承许识由业力如是转变,则违背其本宗“外境实有,法体实有”所以有部坚决不许识由业力如是转变。坚持自己的业转外四大。
慧根 | 2026-4-4 11:37:50 | 显示全部楼层
1、有部许捺落迦有情由业增上力生狱卒等异大种
与唯识许捺落迦有情由业增上力令生狱卒等有何不同?
答:
有部:业变外境;由业增上力,变生心外实有之异大种,狱卒等是识外实有的外境,识缘此实境而起。
​唯识:业变内识;由业增上力,令自识转变,现似狱卒等相,狱卒等非识外实有,唯是识所变现。
2、非事全无,何无?然不应理,何不应理?
答:
何无:
业果;业力增上逼害罪人受苦.
​何不应理:
执狱卒等为识外实有之四大种所变,许识外有实境,此义不应理。
3、有部为什么不许识由业力如是转变?
答:
有部妄执识外有实境,不许境唯识现,故不承许识由业力转变为境,而妄计狱卒等是业所感生识外异大种实法。

法舒 | 2026-4-4 15:26:04 | 显示全部楼层
《述记》第31课思考题:
1、有部许捺落迦有情由業增上力生狱卒等異大種与唯识许捺落迦有情由業增上力令生狱卒等有何不同?
有部和唯识共许:业力能感召不同境界的事相和和作用。但二者在感果上有不同观点:
(1)有部:业力感召心外生异大种,能现相用,安立心外实有大种来逼害地狱有情。
(2)唯识:业力熏习内识,识变狱卒等相来逼害地狱有情。
(3)结合师父的例子思维:
例:一位女人看到自己的男人出轨,生大痛苦受大折磨。
①有部:认为女人生起大痛苦受大折磨的原因是男人出轨造成的,男人出轨是心外实有的,由于女人自业成熟,加上现前贪爱烦恼,感召了这样实有的苦境。这样的苦境是实有的,是女人自身的业力感召和实有的境相遇后产生的种种痛苦。如果女人能意识到断除对男人的贪爱和执着,不再造作新业,或许也能从痛苦中脱离出来。
②唯识:认为是由于女人过去熏习的业种成熟,变现出来的相分,即看到自己的男人出轨,不是心外独立实有存在,是自识所变;女人却非要执着“这是我的男人,他必须忠诚于我”,当违背了女人自己的执着(遍计所执),就会生起巨大的痛苦。如果女人能照见这一切都是自心所现,没有实有的背叛,或许痛苦就不会存在。

2、非事全無,何无?然不應理,何不应理?
(1)“所说业果等事,事皆有故,非是全无”,即指的是有部所说的业力、果报、苦具、狱卒逼害等事相,这些是因缘所生的是存在的。
(2)“然说识外实有体,总名不应理”,即是主张由业力感得有真实的异大种来逼害地狱有情,执一切法心外实有,这个是不应理,也是唯识宗破斥的关键。

3、有部为什么不許識由業力如是轉變?
(1)有部认为:“应许彼那落迦业增上力生异大种”,狱卒非有情,是业力招感的异大种能生起形量、体量的差别,以及动手、动脚等逼害地狱有情的作用。
(2)有部不许识由业力转变,其根本是因为有部坚持“三世实有,法体恒常,”执着识外异大种来逼害,实则是执着心外实有色法的存在,不愿承认唯识无境。

梵心 | 2026-4-4 17:03:26 | 显示全部楼层
1、有部许捺落迦有情由業增上力生狱卒等異大種,与唯识许捺落迦有情由業增上力令生狱卒等有何不同?
(1)有部(萨婆多)立场
狱卒是心外实有的 “异大种”(特殊地水火风四大)所变;
是无情法,非有情、非识变;
业力是感生心外大种,果在识外实有;
主张:业→心外异大种→变现狱卒形、显、量、力、作用。
(2)唯识宗立场
狱卒是内识所变,不离识;
无离心实有的大种,亦非心外实法;
业力熏于识内,果也在识内变现;
主张:业→熏识成种→识变似狱卒相。
根本差别
有部:业感心外大种,境在识外。
唯识:业熏内识,识变似境,境不离识。
2、非事全無,何无?然不應理,何不应理?
(1)非事全无:并非 “作用、现象全无”
承认地狱中狱卒逼害、形相、作用等事是有的,不是完全没有,不否认假相、假用。
即:相有用有,但体非实有。
(2)然不应理:“识外实有异大种” 之理不应理
你们说这些事是心外实有的异大种所生,此理不合道理:
既许业力能转变,何不许识变,偏执心外大种?
因果应不离:业若熏识,果应在识,执识外有果,颠倒因果。
3、有部为什么不許識由業力如是轉變?
依《述记》原文,有部不许 “识由业力转变”,根本原因有三:
有部执 “心外实有色法(大种)”
自宗根本主张:色法离心实有,不肯承认境即是识、境不离识。
有部不立 “熏习”,不承认业种存于识中
有部说业是色法、得非得、不失法等,不熏于识;
不承认 “业熏识、识持种、识变果” 一套因果。
教义根本相违:不许 “唯识无境”
若许识由业力转变出狱卒,即等于承认唯识所变、无心外境,
直接推翻有部 “三世实有、法体恒有、心外实色” 的宗义,故死执不许。

点评

随喜赞叹  发表于 2026-4-4 20:36
宥慧 | 2026-4-4 17:40:28 | 显示全部楼层
1、有部许捺落迦有情由業增上力生狱卒等異大種,与唯识许捺落迦有情由業增上力令生狱卒等,有何不同?

2、非事全無,何无?然不應理,何不应理?


3、有部为什么不許識由業力如是轉變?
有部许三世七十五法实有,业力转变生异大种(实有色法)。
唯识逼问:为什么不许识由业力起如是转变?
有部无法回答唯识的逼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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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根 | 2026-4-4 18:23:54 | 显示全部楼层
述记三组慧名师兄
《述记》第31课思考题:
1、有部许捺落迦有情由業增上力生狱卒等異大種与唯识许捺落迦有情由業增上力令生狱卒等有何不同?
  答:有部说的狱卒等,是由有情业力增上产生了异大种,外境现为狱卒形相,能起逼害作用,是因业改变了外境;唯识认为:识由业力增上转变,在心识上显现狱卒等逼害事,不离开心识而显现的。

2、非事全無,何无?然不應理,何不应理?
  答:业是有的,不是全无业果;而是说离开识外有异大种事不应理。狱卒等物皆不离识而有,都是心识上的境象。

3、有部为什么不許識由業力如是轉變?
  答:有部“不许”是因为他们执著外境实有,害怕落入“唯识无境”的唯心论,从而破坏其“一切法实有”的宗义。

慧根 | 2026-4-4 18:27:42 | 显示全部楼层
述记三组德慧学长
1、有部许捺落迦有情由業增上力生狱卒等異大種与唯识许捺落迦有情由業增上力令生狱卒等有何不同?
有部和唯识虽都认为狱卒非有情,但在有部狱卒是大种所造的色法,是离心实有的。唯识认为狱卒是心所现,非实有。
2、非事全無,何无?然不應理,何不应理?
有部说的不是全无道理,狱卒是业增上力转变所生,这是合理的,故非全无。但有部认为狱卒是离心实有的色法,这不应理。
3、有部为什么不許識由業力如是轉變?
有部许心外恶业感得异大种形显量力等有动手足等种种作用,是识外实有色法,故不许唯识所说狱卒是识所现不离识的识内之境。

宗乡 | 2026-4-4 19:30:5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宗乡 于 2026-4-4 20:21 编辑

《述记》第31课思考题:
1、有部许捺落迦有情由業增上力生狱卒等異大種与唯识许捺落迦有情由業增上力令生狱卒等有何不同?
有部:业力改变外境生异大种,大种是能造,狱卒是所造.(但师父认为:能造是业,所造是狱卒)。
唯识:业力改变心识,识现起外境,是识生的大种。

2、非事全無,何无?然不應理,何不应理?
非事全无,指业要感果这个是对的。事既是有,当然非是全无。
何无:业力能感外境生异大种无,实有的外境无;
何不应理:有部说是业力感得外面的世间环境,外境生异大种-狱卒来迫害有情。这是不对的。业只能熏在识上,业改变心识,心识再现起这些狱卒来迫害有情。
自己要好好思考,到底是外面的境造成自己痛苦,还是心痛苦。有时,人都走远了,我们还在生气。照道理,境都没了,怎么还能生气?说明有没有境都没关系?

3、有部为什么不許識由業力如是轉變?
若承许识由业力转变,那就意味着动摇了有部的根本。
有部认为三世实有、外境实有。色法必须依赖大种才能生成,心法则依赖等无间缘而生,二者有着本质的区别。若心能直接改变外境,那外境就变成假法了,这是有部无论如何不能接受的。

点评

随喜赞叹  发表于 2026-4-4 20:36
天涯111 | 2026-4-4 19:32:15 | 显示全部楼层
《述记》第31课思考题:
1、有部许捺落迦有情由業增上力生狱卒等異大種与唯识许捺落迦有情由業增上力令生狱卒等有何不同?
答:二者不同:有部执“狱卒是心外实有的异大种”,唯识宗执“狱卒是心内变现的相分”,一为外境实有,一为内识所变。
2、非事全無,何无?然不應理,何不应理?
答:指地狱中的狱卒、羝羊山、刚铁林刺等业果显现的事相并不是完全不存在。
但如果执着这些业果是“心识之外、有真实独立的实体”,这种说法就完全不合理
3、有部为什么不許識由業力如是轉變?
答:有部认为“一切法有体”,执着“外境实有”,认为识外的物质(色法)必以四大种为体,且独立于识而存在。若承认“识由业力转变变现狱卒等”,则意味着境相无独立体性,仅为识的变现,这与他们“外境实有,以四大种为体”的核心冲突。因此,有部为维护自身“外境实有”的立场,坚决不承认识能由业力转变而变现狱卒等境相,必执着于“异大种”为实有外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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