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从四理观察:
1、观察有无自在不应瞋,应当观察境他,他伤害我们是被烦恼所控制,就像仆人一样,全无自主((被恼魔的力量牵着走)),在烦恼驱使下对我们进行伤害。又因嗔心是由宿世习气及烦恼种子未除,以及境界等因缘,而产生非理作意,进一步产生损害他人的行为。如《入行论》云:“一切皆他使,他主自无主,知尔不应瞋,一切如化事。”
2、观是客现及是自性皆不应瞋。所谓客现,就是突然间产生;自性,是原本就是如此。无论是突然发生的,还是本来如此的,透过任何的理由来做思维,都不应生瞋。
如《入行论》云:“若于他恼害,是愚夫自性;瞋彼则非理,如瞋烧性火。若过是客来,有情性仁贤;若尔瞋非理,如瞋烟蔽空。”
3、观其直、间由何作损皆不应瞋,无论是去观察直接损害的因缘,还是间接损害的因缘,都不应生瞋。比如有人拿刀或杖来打我们时,直接的因缘是刀、杖,可是我们不会对刀、杖生瞋。间接的因缘,从究竟来讲就是嗔心。如果我们不对刀、杖生瞋。反而对持有刀、杖的人生瞋,不成道理。因为那个人也是被他自己的嗔心所控制,所以应憎其嗔。
4、观能发动作害之因不应瞋,应当观察作害的因是谁,由于自己往昔对他人造成伤害,现世感得恶业果报。好比是戳苦囊的筷子,它本身是没有苦味的,它只是让苦味散发出来的一个缘,真正的苦味来自于哪里?是那个苦囊。同理,既然我们的身体是被业和烦恼操控而产生,那么真正伤害我们的最主要的因,是自己的烦恼和所造恶业,他人只是一个缘而已。是因为我们自己的因,而招致他人今天伤害我们的缘,是我们给了他人机会去造作恶业,会让他人将来堕入恶趣,我们应当忏悔才是。所以,瞋他不应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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