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述记》第十六课思考题:
1、唯识宗的有为法是遍计所执吗?
唯识宗的有为法不是遍计所执。
(1)唯识宗认为有为法是依他起性,从世俗谛的层面是因缘而生,似有非有;从胜义谛的层面,是圆成实性的,真如本性,有实在自性;只是离心之境是遍计所执无。“故说一切法,非空非不空,有无及有故。”
(2)如若唯识宗的有为法是遍计所执,那么就是会堕“一切皆无”的恶取空,否定了依他起,就否定了因果差别、凡圣尊卑、生死轮回、修行次第等,否定圆成实,就否定了成佛的理体。所以,“若我真性,离心言故,有爲非空”,胜义真性是离言绝相的,世俗的有为法并非绝对的空,而是假有。
2、中观宗说真性有为皆空,是没有真性有为吗?
不是。
(1)“依清辨等,破有爲空:真性有爲空,缘生故,如幻。”清辨论师作为中观自续派的代表,其主张偏向于破“有”,认为真实本性中,有为法皆为空,因为是因缘所生,如同幻术。但此观点“彼似比量,非真比量。”并非极成共许的,容易堕入恶取空,违背佛教之中道。
(2)中观宗说的真性有为皆空,是指破斥对“自性实有”的执着,即所有因缘而生的有为法,都没有一个固定不变、独立自在、不依赖他缘的自性,如桌子是有为法,是依托木材、工匠、工具等因缘而成,离开这些因缘,桌子的自性就不存在,即缘起性空,空掉的是有为法的自性,而非一切皆空。
3、您认为“心内之境,爲如於心,亦是實有,爲有異耶?”
心内境相和心识的体性关系,主要从两大派的三个观点进行辩证。
(1)护法派新唯识有两个观点:
①护法一系(第一师):相分非如识性实有。
认为心识自证分是依他起性的体,心内境相是心识能变现和能觉知的体用,相分有显现的作用却无独立的依他起的实有自性,如灯(心识)与灯光(心内境相)的关系。
②护法主流(第二师):相见俱依他起、虚实如识,唯遣外不遮内。
认为心识的见分、相分都是从因缘而生,同属于依他起性,虚实与心识一致,体用不二,均为实有,但内境见相的作用是不如心识的主体地位。同时,明确内境(依他起)与外境(遍计所执)的本质区别 :“非说内境如外都无”,外境是 “都无”(无体用),内境是 “有体用、无自性”(非都无),更利于众生观照境是识变,破除烦恼。
(2)安慧古唯识的观点(第三师):相分以识为性,除识无别法。
识的性是真如(圆成实)和自证分(依他起),识性唯一,境无别法。认为心内境相是以心识为体,“由熏习力,似多分生”,因为虚妄分别的熏习力量,是识仿佛生出了很多见分、相分,实则是遍计所执无的。
(3)综合来看,护法主流(第二师)的观点是最胜,即承认心内境相的依他起体用,又否定了内境的离心实有,避免了第一师否定内境体用的断空倾向,也避免了安慧论师等的识性唯一的抽象难悟。既是契合世俗谛和胜义谛,契合非空非不空的中道,引导有情众生破外境执(唯言遣外),又不否定内境相的依他起的体用(不遮内境),便于众生“令自观心解脱生死”,具有普适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