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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既然有沙门性果体有八十九,为何只立四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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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0 | 回复2 | 2025-9-14 13:17: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51.既然有沙门性果体有八十九,为何只立四果?

本帖最后由 阿兰若 于 2025-9-15 20:30 编辑

立四个果需要五个因素
1、 舍曾得道:要把以前得到的果道或者向道舍掉,得后面殊胜的道
2、 得胜道:要得到一个果,比前面更殊胜的道
3、 总集断:最后道类智,第八个择灭来的时候 八前面合起来总的一个断
4、 得八智: 四个法智 四个类智
5、 顿修十六行:十六行相一下子都能修
于四果位,皆具五因 余位不然 故佛不说
慧静 | 7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因為需要具足五因才能立果,只有四個果位是滿足這五個條件的,餘位不具,所以只立了四果。五因如下:
1、捨曾得道,謂捨先得果、向道,其中預流果,唯捨向道(預流向),所餘三果,通捨向道及前果道(如一來果舍初果和一來向)。
2、得勝道,得果攝殊勝道,所得果比前面更殊勝。
3、總集斷,得諸斷故,名總集斷。得果時,得前諸斷合起來,得一類殊勝得。
4、得八智,得苦集滅道四法智四類智。
5、頓修十六行,能頓修無常等16行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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