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2节课的问题
1,断一烦恼得一择灭,为什么不都安立遍知,而只安立九个遍知?
安立九个遍知必须满足四个条件,第一是得无漏断得,第二个是缺第一有,第三个是灭双因,第四个是越界。前面三个,因相是立见道的六个忍果;后面一个越界,是立修道位中的三个智果。
2,立六忍果,由哪三缘?
第一,「得无漏断得」,一定要由无漏道断的。「谓得无漏择灭得故」,无漏道断了烦恼,得到择灭,这是第一个条件。
第二,「阙有顶」,假使在苦法忍起的时候,见苦烦恼断掉了,无漏断得是有了,但是有顶的烦恼没有动,那还不能安立遍知。「阙有顶」,「谓有顶地,五部中,随不成就一部惑故,不成名阙」,在有顶的五部烦恼里,随哪一部不成就,消灭了,这个时候叫缺,缺一部就可以算缺有顶。
第三,要「灭双因」,双因,同类因、遍行因。「自部同类因」,假使见苦所断的烦恼,它自己里边的同类的,前因后果行相相似的是同类因。还有遍行因,可以缘其他部里边的那些,十一个遍行烦恼。这两个因都能够灭掉,满足这个条件才能安立。
3,立三智果,由哪四缘?
修道的智果,三个都是越界的,除了前面的无漏得、缺第一有、灭双因,还要加一个越界,才算一个修道的果。
第一个是超欲界,超欲界是顺下分结断遍知。「越色界」立一个色爱尽断遍知。「越无色界」,欲界已经超越,色界、无色界也超越,整个三界都超越了,「立一切结尽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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